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萝岗院区新冠肺炎防治临时病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萝岗院区新冠肺炎防治临时病房项目监理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萝岗院区新冠肺炎防治临时病房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萝岗院区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建设规模:萝岗院区新冠肺炎防治临时病房项目,新建一栋 3 层临时建筑,采用钢结构+波纹钢板砼屋面形式,建筑占地 25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800 平方米,建筑高度13.15米,最大跨度9.2米。项目建设总投资为3900万元(不包括医疗专业设备购置费)。
2.4监理范围:
(1)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需要报批报建的有关手续;包括设计阶段、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工作;进行工程量审核并协助采购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决算;负责组织本项目的各项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后评估的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组织协调全过程。
(2)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2.5监理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业主通知进场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结束且本合同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以后到日期为准)。
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3、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 2 年。
4、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结算终审。
2.6最高投标限价:67.6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3其他监理人员要求:总监代表1人,土建专业2人,机电专业2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6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7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8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在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招标代理部(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如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9时0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第3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5.2 (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网址:http://www.gdynjl.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人: 詹工
电话: 020-85253075
招标代理机构: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联系人:邓工
电话:020-38730952
异议受理部门: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600号
联系人: 詹工
电话: 020-85253075
招标单位: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招标代理: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
日 期:2021年3月29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萝岗院区新冠肺炎防治临时病房项目监理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