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工程代建
征集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市越秀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现对越秀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工程代建进行公开征集,选定代建单位。
一、 项目名称:越秀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工程代建
二、 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联系人:余先生,联系电话:020-83178613,地址:广州市 越秀区竹丝岗大马路41号三楼。
三、招标代理单位: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
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020-38730962、13560152371,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四、 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五、项目概况:越秀区报废回填的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总面积约2407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金额约5384.57万元(不包含编制可研报告费、招标代理费及建设单位管理费),其中工程费用约4450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约527.57万元,预备费约407万元。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征集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一)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1个标段。
(二) 征集内容: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代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的勘察(勘探)、设计、监理、施工、招标、采购、验收、移交、保修等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代建过程中各种手续的报审工作。从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移交和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决策阶段,组织设计优化和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建设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算、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
(三)最高投标限价:本次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60.58万元。
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 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一)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二)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年 4月1 日上午9时30 分,截止时间:2021年4 月1 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三) 开标时间:2021年4 月1 日上午10时00分。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工程咨询或房地产开发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四)投标人自2016年1月至今承接过单个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或以上的代建或代业主项目管理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勘察或设计或监理或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文件。
注:①项目承接时间(2016年1月至今)是指如投标人提供了中标通知书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一种,以该文件下发日期或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了两种或以上,则以文件下发或签订的最晚日期为准。
②项目总投资规模以政府部门批复或备案的相关文件或合同中注明的项目总投资规模或招标公告中注明的项目总投资规模为准。
(五)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
②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注:上述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六) 投标人已按征集公告附件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十、资格审查方式:
(一) 本项目釆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 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不足3个,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征集人分析征集失败原因,修正征集方 案,重新组织征集。
十一、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联系人:余先生,电话:020-8317861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大马路41号三楼。
十三、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yuexiu.gov.cn/)、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网站发布。
十四、其他:
1.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 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3.本次征集工作涉及的专家费最终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十五、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征集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征集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征集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 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
日期:2021年3月24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项目征集人:
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 投 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 本公司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 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不向征集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 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 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 作、征集文件的编写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