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住院楼项目之房屋安全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YN24QY001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一、 招标条件
本综合住院楼项目之房屋安全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11.621721万元;采购人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 项目概况
规模:采购预算:人民币116217.21元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采购内容:综合住院楼项目之房屋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预算:人民币116217.21元;
三、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综合住院楼项目之房屋安全检测服务)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能力要求: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规定,自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证书(没有备案证书的提供已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 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6月26日9时00分到2024年7月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 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至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汕头分公司4楼402进行缴纳标书款获取文件。
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汕头分公司4楼40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汕头分公司4楼402
七、 其他
1. 项目类型:服务类。
2.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ynjl.com/)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4. 质疑说明:如对本项目内容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纪检室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754-82902229。
八、 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纪检室。
九、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人电话:0754-82904594
采购代理: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汕头分公司4楼402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754-8277009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汕头分公司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