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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总院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给排水专业设计类劳务分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06 撰稿人: 发布部门: 浏览数:712

采购公告

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受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政总院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勘察设计给排水专业设计类劳务分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3-204-1-M

(三)最高限价:570万元。凡超过此最高限价报价的,一律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项目概况及采购工作内容:

1项目概况: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东莞市塘厦镇内,规划2022-07地块南侧。泗黎路以西、龙潭路以南,泗黎路与珠三角环线高速交界处。设计规模2.76万m³/d,主要服务于东莞市塘厦镇规划地块内的电子工业企业,用于处理电子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包括废水预处理、二级生物处理、深度处理、污泥处理等核心处理设施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地表IV类水标准。

(2)采购工作内容:

确定一家合格的供应商本项目需要劳务人员进行现场对接反馈、现场摸查,并完成所有阶段的劳务绘图工作以及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

劳务分包内容为:

1)资料收集、现状调查:配合设计人进行各类报建报规的沟通协调和调查对接

2)劳务绘图工作:配合设计人员进行调查对接、完成设计阶段的绘图及概预算配合编制等劳务工作

3)施工配合:本项目需要设计人员驻场现场配合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对图纸进行调整和变更。

(五)项目类别:服务类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七)工期要求:供应商按我司进度及质量要求提交初审成果、最终成果,需满足我司对工程进度的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参加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三)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及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四)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处于被责令停业;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被纳入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1)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2)其他禁止情形:

13)供应商出具的关联方核查表(格式见《关联方核查表》)。                                          

(五)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能力要求:

1)R给排水及环境工程:须具备不少于3名技术人员(非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

2)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

供应商应满足以上(一)~()资格条件,否则为无效响应

三、登记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一)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906日至2023年091217:00。(节假日除外)

(二)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之前,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供应商办理登记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采购文件费用缴纳支付截图。

注:供应商完成上面登记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同时满足上述要求,方视为登记成功。

3.现场咨询地点: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成功办理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平台指示在线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三)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登记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缴纳成功且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扫描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支付二维码进行采购文件费用的支付(请备注项目名称简称及供应商名称简称),时间以费用到账时间为准。

注:采购代理机构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交易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递交交易保证金。

四、供应商注意事项

(一)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竞投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竞投前请确认CA有效期。)

(二)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三)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四)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六) 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七)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一)本项目各包组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二)本项目各包组不需要现场答疑会。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时间、递交方式、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报价方式及递交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时间:2023年091909:00

(二)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091909:00-10:00。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供应商可登录本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四)报价方式: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网上报价形式。

(五)报价地点:在线报价。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东座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20-83825543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14481143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3873093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及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mail:[email protected]

 

 

采购人: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

日期:2023年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