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新办公楼
档案智能密集架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招标变更公告(二)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新办公楼档案智能密集架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DYNZB2021-045)于2021年12月18日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公开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修改,修改如下:
一、澄清事项、内容
1、《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的“第五点采购项目技术要求-4.智能密集架功能参数要求”中第22、28项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
序 号 |
项目 |
备注说明 |
22 |
▲红外安全保护功能 |
设置有过道纵向对射红外线以及过道横向门禁红外线多重保护功能。人员进入过道时,红外线人体安全保护启动,架体立即停止运行。过道红外除了无人操作断电保护以及通道闭合情况外必须实时进行监控。 |
28 |
▲系统架构功能 |
软件基于B/S和C/S混合架构,库房环境管理功能可以通过移动端APP方式访问和控制。 |
现文:
序 号 |
项目 |
备注说明 |
22 |
红外安全保护功能 |
设置有过道纵向对射红外线以及过道横向门禁红外线多重保护功能。人员进入过道时,红外线人体安全保护启动,架体立即停止运行。过道红外除了无人操作断电保护以及通道闭合情况外必须实时进行监控。 |
28 |
系统架构功能 |
软件基于B/S和C/S混合架构,库房环境管理功能可以通过移动端APP方式访问和控制。 |
2、《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的“第五点采购项目技术要求-5.智能密集架配件参数要求”中第6项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
序号 |
名称 |
参数要求 |
6 |
开关电源 |
LRS-350-24,★要求提供3C认证 |
现文:
序号 |
名称 |
参数要求 |
6 |
开关电源 |
★要求提供3C认证 |
3、《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的“三、评标程序-(四)技术评分”中第5项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
序号 |
评分项目 |
满分 |
评分标准 |
5 |
检测报告 |
10分 |
1)智能密集架功能参数要求带“▲”的要求具有CNAS、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智能密集架系统”检验检测报告,全部检测并合格的得6分,缺一项扣0.5分,扣至为0分。 2)投标人提供智能密集架,主控列操作触摸液晶屏检测报告,底盘、轨道、立柱的焊缝磁粉、焊缝射线、焊缝渗透的工艺检测报告,灯光感应控制板检测报告,除湿控制器检测报告,语音控制器检测报告,红外保护发射器检验报告,架体防挤压装置检测报告,环境传感器检测报告,无刷直流电动机检验报告,总线通讯检测报告;全部提供得4分,缺一项扣0.4分,扣至为0分。 注: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
现文:
序号 |
评分项目 |
满分 |
评分标准 |
5 |
检验(或检测)报告 |
10分 |
1)智能密集架功能参数要求带“▲”的要求具有CNAS、CMA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智能密集架系统”检验(或检测)报告,全部检测并合格的得6分,缺一项扣0.6分,扣至为0分。 2)投标人提供智能密集架,主控列操作触摸液晶屏检验(或检测)报告,底盘、轨道、立柱的焊缝磁粉、焊缝射线、焊缝渗透的工艺检验(或检测)报告,灯光感应控制板检验(或检测)报告,语音控制器检验(或检测)报告,红外保护发射器检验(或检测)报告,架体防挤压装置检验(或检测)报告,环境传感器检验(或检测)报告,无刷直流电动机检验(或检测)报告;全部提供得4分,缺一项扣0.5分,扣至为0分。 注:提供检验(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
4、《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的“三、评标程序-(五)商务评分”中第2、4项内容修改如下:
原文:
序号 |
评分项目 |
满分 |
评分标准 |
2 |
生产工艺能力 |
3分 |
为保证产品加工质量,投标人需提供与本次采购产品所需钢制家具生产设备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剪板机、数控冲床、数控折弯机、钢制品自动成型机、钢制喷涂自动流水线、焊接机器人设备、数控送料开平机、激光切割机等。包含上述8个及以上设备的得3分,本项最高分为3分,缺一项扣0.5分。 注:1.投标文件须附工厂现场实景图及设备采购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经公证的公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采购人有权对第一中标人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如实物与投标文件中实物照片、设备照片不一致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提供厂内机械购置发票的原件扫描件。 |
4 |
售后服务 |
4分 |
1、投标企业通过国家认监委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有效期内),达到五星得1分,达到四星得0.5分,其他得0分。 2、服务相应承诺: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系统出现故障,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6 小时内响应,在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处理,24小时内处理完毕,得1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6小时内响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处理,48小时内处理完毕,得0.5分;大于以上时间要求不得分。 3、服务年限承诺3年计1分,大于3年加1分,无承诺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承诺书(承诺书自拟),否则不得分。 |
现文:
序号 |
评分项目 |
满分 |
评分标准 |
2 |
生产工艺能力 |
3分 |
为保证产品加工质量,投标人需提供与本次采购产品所需钢制家具生产设备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剪板机、数控冲床、数控折弯机、钢制品自动成型机、钢制喷涂自动流水线、焊接机器人设备、数控送料开平机、激光切割机等。包含上述8个及以上设备的得3分,本项最高分为3分,缺一项扣0.5分。 注:1.投标文件须附工厂现场实景图,及设备采购发票(以供应商名义购买的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及设备发票(以租赁公司名义购买的发票)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采购人有权对第一中标人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如实物与投标文件中实物照片、设备照片不一致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
4 |
售后服务 |
4分 |
1、投标企业通过国家认监委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有效期内),达到五星得1分,达到四星得0.5分,达到三星得0.3分,其他得0分。 2、服务相应承诺: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系统出现故障,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6 小时内响应,在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处理,24小时内处理完毕,得1分;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6小时内响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处理,48小时内处理完毕,得0.5分;大于以上时间要求不得分。 3、服务年限承诺3年计1分,大于3年加1分,无承诺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承诺书(承诺书自拟),否则不得分。 |
5、详细招标投标日程修改如下:
原文: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8日至 2021年12月31日17:00(节假日除外);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7日上午09:00;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01月07日上午09:00-10:00;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01月 07日 09:00
现文: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8日至2022年03月08日17:00(节假日除外);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2日上午09:00;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03月22日上午09:00-10:00;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2日09:00。
6、本项目相关内容已作出调整,现重新制作新的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本项目变更公告,并采用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48号
联 系 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20-83752843
(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联 系 人:梁工
联系电话:13392674585
传真:020-38730932
E-mail:[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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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