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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微型消防站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9 撰稿人: 发布部门: 浏览数:695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微型消防站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微型消防站器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1119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NJLZBZC2021-41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微型消防站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微型消防站器材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概况: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微型消防站器材及相关服务工作详细货物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采购项目品目:A032501(消防设备)。

3)简要技术要求: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采购微型消防站器材一批,详细货物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4.其他:(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天内完成(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一览表》)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1029日至 2021 110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

方式:1)线下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2)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如需纸质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至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领取或可采用邮寄(到付)的方式,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3)报名资料详见下述“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元,一经领取不予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11190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提供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复印件(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4.已成功办理报名并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

联系方式:020-82771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香港正版全年免费资料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观翠路21号东汇城豪华公寓D4-702

联系方式:020-82653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小姐/毛小姐;苏先生;

电话:020-82653148;:020-827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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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9